什么人可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让受伤的劳动者获得应有的赔偿和救助。那么,到底什么人可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呢? 首先是职工本人。当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职工本人有权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因为职工是直接的受害者,对自己的工作情况和受伤经过最为清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是职工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职工本人因受伤严重无法亲自申请,或者职工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时,其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这体现了法律对职工权益的全面保护,确保职工在特殊情况下也能及时获得工伤认定。例如,职工因工伤处于昏迷状态,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此时其近亲属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为其申请工伤认定。 最后是工会组织。工会是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当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会组织熟悉职工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权益保障情况,能够更好地为职工争取合法权益。比如,在一些集体性的工伤事故中,工会组织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为受伤职工统一申请工伤认定。 总之,职工本人、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这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多方面的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