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才能设立监护权?
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具备什么样条件的人有资格去设立监护权呢?我现在面临一些关于监护权的事情,不清楚自己是否有设立监护权的资格,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是哪些人能设立监护权。
展开


监护权是一项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责任,它的设立与维护旨在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同的情况对应着不同能设立监护权的人。 首先,对于未成年人而言,父母是其当然的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当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也可以设立监护权。 其次,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都有可能设立监护权。 另外,还有一种协议监护的情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这在《民法典》第三十三条中有相关规定。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监护人的资格限制。如果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况,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可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这在《民法典》第三十六条有详细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