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由谁主张?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涉及赔偿问题,但我不太清楚该由谁来主张赔偿。是我本人,还是我的家属也可以?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医疗事故赔偿主张主体是怎么规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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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主张主体是指有权要求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进行赔偿的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的主张主体。 一般情况下,如果患者在医疗事故中仍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能够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愿、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那么主张医疗事故赔偿的主体就是患者本人。患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以自己的名义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要求。这是因为患者是医疗行为的直接接受者,也是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直接承受者,享有主张赔偿的权利。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形下,主张主体会发生变化。如果患者因医疗事故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比如陷入昏迷等无法自主表达意愿的状态,此时患者的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可以代为主张赔偿。法定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是基于法律赋予的监护权和代理权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他们的主张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如果患者因医疗事故不幸死亡,那么其近亲属有权主张赔偿。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他们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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