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由谁提出?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明确由谁提出赔偿是解决赔偿问题的重要前提。一般而言,交通事故赔偿通常由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讲,受害人是指因交通事故直接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依据法律规定,其有权利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比如,小李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被小王驾车撞伤,小李就是受害人,他有权就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向小王提出赔偿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表明了受害人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的主体地位和赔偿顺序。 如果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就由其法定代理人来提出赔偿。法定代理人一般是受害人的监护人,比如未成年人的父母,精神病人的配偶等。他们在法律上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小张是一个未成年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那么小张的父母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就可以代小张向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 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保险公司也可能参与到赔偿提出的过程中。比如在代位求偿的情况下,当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比如,小赵的车被小孙撞坏,小赵的保险公司先对小赵进行了赔偿,之后保险公司就可以向小孙提出赔偿要求。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赔偿一般由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但在代位求偿等特殊情况下,保险公司也可以成为提出赔偿的主体。在实际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应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提出的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