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保护了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简单来说,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这部法律全方位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在家庭保护方面,它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例如,不能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依据该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学校保护也至关重要。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比如,学校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就明确指出,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社会保护同样不可忽视。全社会都有责任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像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这在该法第五十八条有相关规定。 司法保护方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虽然有时候可能会看到一些未成年人犯错后,因为法律的特殊保护没有受到像成年人那样的严厉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侵害,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同时,对于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法律也有相应的处理措施,并不是一味地纵容。所以,这部法律主要保护的就是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为他们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