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借钱买房,离婚时房子归谁?
我和老公婚后,他借了钱买了套房子。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房子会归谁。我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婚后男方借钱买的房子,离婚时的归属是怎么判定的,有什么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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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后男方借钱买房,离婚时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男方借钱买房这一行为发生在婚姻期间,所以该房产大概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的归属有特别的书面约定,比如约定房子只归男方所有,那么就要按照约定来处理。这体现了民法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即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处理财产归属。 另外,如果涉及到借款问题,该借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是在婚姻期间为了购买共同居住的房屋所借的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如果房子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比如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来进行分割。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可以通过竞价等方式来确定归属,获得房子的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一方主张房子的所有权,另一方不主张,那么主张方需要按照房子的市场价值给予另一方一半的补偿。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房子的所有权,可以对房子进行拍卖、变卖,然后分割所得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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