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以后首饰归谁?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对于家里的首饰归属有争议。这些首饰有的是结婚时买的,有的是婚后一方单独购买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离婚后这些首饰到底该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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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首饰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下面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首先,要判断首饰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但首饰的情况比较特殊。如果首饰是在结婚时,一方赠送给另一方的,通常会被视为赠与行为。赠与一旦完成,财产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这种情况下首饰一般会被认定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结婚时男方送给女方的金项链等首饰,在离婚时大概率是归女方所有。然而,如果首饰是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使是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夫妻双方通常应协商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首饰,双方可以先商量怎么分,如果商量不好,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决。此外,如果首饰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按照法律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女性专用的一些特定款式的首饰,往往会被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总之,夫妻离婚时首饰的归属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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