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异地怎么办离婚手续?


在探讨夫妻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离婚的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在异地办理时规定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在异地,是不能在异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必须回到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通常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夫妻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协商一致等。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夫妻双方在异地,是可以在异地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比如,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如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财产状况、子女情况等。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总之,夫妻异地办理离婚手续时,协议离婚需回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而诉讼离婚则要根据具体的管辖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