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屋在离婚时会判给谁?
我和配偶有一套按揭的房子,现在准备离婚,不知道这房子会怎么判。我们 都想要这房子的归属权,而且对于后续的贷款偿还问题也不清楚。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按揭房屋在离婚时的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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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归属问题是一个常见且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下面将结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要区分该房屋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如果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大概率会判给婚前付首付并登记的一方,但这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并共同还贷,无论不动产登记在哪一方名下,该房屋一般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法院可能会在分割房屋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此外,在实际判决中,法院还会考虑房屋的使用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比如,如果一方没有其他住房,而另一方有能力解决居住问题 ,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屋判给没有其他住房的一方。
总之,按揭房屋在离婚时的归属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结果处理最为便捷;若协商不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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