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婚前按揭房产归谁?

我婚前贷款买了套房子,婚后和伴侣一起还贷款。现在我们打算离婚,对于这套婚前按揭买的房子归属问题不太清楚,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到底这房子会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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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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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婚前按揭房产的归属问题是很多人关心的焦点。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让我们明确一些基本概念。婚前按揭房产,就是在结婚之前,一方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的房产,并且在结婚时还处于按揭还款阶段。这种情况下,房产的归属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简单来说,如果是一方婚前付首付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一起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商量房子归谁,如果商量不拢,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登记名字的一方,剩下没还完的贷款也由这一方接着还。但是,对于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的部分,以及房子因为这期间产生的增值部分,得到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例如,小王在婚前付了首付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和小李结婚,两人一起还房贷。后来两人离婚,若他们无法就房子归属达成一致,法院大概率会把房子判给小王,剩余贷款由小王偿还。同时,小王需要对小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此外,如果婚前双方都出了钱付首付,婚后一起还贷,并且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处理,通常是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总之,离婚时婚前按揭房产的归属要结合购房资金的来源、房产登记情况、还贷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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