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婚前按揭房产归谁?

我在结婚前贷款买了套房子,婚后和伴侣一起还房贷。现在我们打算离婚,对于这套婚前按揭买的房子归属问题有了分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该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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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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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婚前按揭房产的归属问题是许多人关心的重点,下面我们从不同情况来分析一下。 首先,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通俗来讲,就是房子可能会判给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名字的一方,但这一方需要对另一方在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其次,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但是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如果另一方能证明自己的出资情况,比如有转账记录等,那么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结婚时间长短、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分割的比例。 另外,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并且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相对比较明确,该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一般是平均分割,但也会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比如一方对家庭的贡献较大等因素,适当进行调整。 总之,离婚时婚前按揭房产的归属要根据具体的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如果涉及到复杂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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