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在医院做康复是否还需要开病假条?
我受了工伤,现在在医院做康复治疗。我不知道在康复期间是否还需要像普通生病那样开病假条。我担心如果不开病假条,会影响我的工伤待遇和后续的处理。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工伤康复阶段到底需不需要开病假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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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康复期间是否需要开具病假条,这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从法律依据来讲,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职工处于停工留薪期内,并且在医院进行工伤康复,通常是不需要额外开具病假条的。因为这段时间本身就是法律规定的因工伤而可以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时间,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出勤发放工资。例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经认定为工伤,他在停工留薪期内到医院做康复,这个时候他不用专门开病假条,单位要正常给他发工资。 然而,如果停工留薪期已满,职工还需要继续进行康复治疗,那么可能就需要开具病假条了。因为此时停工留薪期结束,若要继续休息进行康复,就需要按照单位的病假制度来办理。比如,小张的停工留薪期是12个月,12个月过后他还需要康复,这时候他就可能要按照单位要求开病假条,单位也会按照病假的相关规定来处理他的工资待遇等问题。所以,工伤康复期间是否开病假条,关键在于是否处于停工留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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