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违约定金归谁?

我买房子交了定金,签了合同。但后来卖家突然说不卖了,我觉得他违约了。可卖家说定金不该全给我,我也不太懂。我就想知道,在房产交易里,如果一方违约了,这定金到底该归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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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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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交易中,定金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用于确保合同的履行。当出现违约情况时,定金的归属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具有担保性质,目的是促使双方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这意味着在房产交易中,如果是买方违约,比如买方交了定金后不想买房子了,那么买方就无权要求卖方返还定金,定金归卖方所有。例如,小李看中了一套房子,交了5万元定金,后来因为自己的原因不想买了,那么这5万元定金就不能要回来了,归卖方。 如果是卖方违约,比如卖方收了定金后又不想卖房子了,那么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例如,小张交了3万元定金给卖方,后来卖方违约不卖了,那么卖方需要返还给小张6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并且,定金罚则的适用前提是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如果只是轻微违约,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可能就不适用定金罚则。 在房产交易中遇到违约定金问题时,双方应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确定定金的归属。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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