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许可证由谁办理?


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工程开始施工前必须取得的法定凭证,它就像是工程开工的“通行证”,能够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 那么,到底由谁来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呢?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由此可见,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主体是建设单位。 之所以规定由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是因为建设单位在整个工程项目中处于主导地位。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资金安排等方面负有全面责任,由其办理施工许可证可以更好地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符合相关要求。同时,建设单位也有能力和条件提供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文件和资料,比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等证明材料。 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和设计文件进行具体的工程施工工作。虽然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办理施工许可证并非其法定职责。不过,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过程中,也需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协助建设单位顺利取得施工许可证。 如果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建设,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所以,建设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以保障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