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人全责时伤者出院由谁办理?
我开车撞了人,交警认定我是全责,现在伤者要出院了,我想知道出院手续是应该由我来办理,还是伤者自己办理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怕处理不好后续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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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撞人且司机全责的情况下,关于伤者出院手续由谁办理,法律并没有明确的强制性规定。从实际情况和法律逻辑角度来看,以下几种方式较为常见。 首先,从责任和义务角度来说,因为司机负事故全责,其对伤者有赔偿和协助治疗等责任。所以,司机积极主动地协助伤者办理出院手续是比较合理的做法。这既体现了对伤者的负责态度,也有利于后续赔偿等事宜的顺利进行。 其次,从实际操作便利性方面考虑,如果伤者身体状况允许且有能力自行办理出院手续,伤者自己办理也是可行的。在这种情况下,司机可以在经济赔偿等方面积极配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无论谁办理出院手续,都不影响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办理出院手续过程中涉及的费用,最终都会按照事故责任和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所以,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由谁办理出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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