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具有代位继承权?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老人的一个子女先于他去世了,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谁能代位继承这份遗产,是先去世子女的配偶,还是子女呢?想了解下具体哪些人具有代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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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是在法定继承里,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通俗来讲,就是本来应该由子女继承遗产,但子女先去世了,就由子女的孩子(晚辈直系血亲)来代替这个子女继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从这条法律规定来看,有两类人具有代位继承权。 第一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比如说,爷爷去世了,爸爸先于爷爷去世,那么爸爸的孩子,也就是爷爷的孙子女,就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这里的直系晚辈血亲包括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而且代位继承不受辈数的限制。 第二类是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比如,叔叔先于爷爷去世,叔叔的孩子,也就是爷爷的侄子女、外甥子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家族财产在一定范围内的合理传承。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放弃继承权的,那么其直系晚辈血亲就不能代位继承。只有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相关人员才能合法地行使代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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