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道撞到电动车,谁负主要责任?


在判断在机动车道撞到电动车谁负主要责任这个问题时,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主要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相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下面我们来分析不同场景下的责任划分。如果是电动车违规进入机动车道,比如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电动车未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或者是闯红灯、逆行等明显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导致被撞,那么电动车一方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例如,电动车驾驶者在红灯亮起时强行通过路口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正常行驶来不及避让而发生碰撞,此时电动车驾驶者的违规行为对事故发生起到了主要作用,就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 然而,如果机动车存在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即使电动车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一方也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比如机动车超速行驶,在遇到进入机动车道的电动车时无法及时刹车,导致碰撞,机动车的超速行为就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机动车驾驶者就可能承担主要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过错。例如,电动车进入机动车道时存在一定过错,而机动车也没有保持安全的车速和安全距离,那么双方可能会承担同等责任。 在发生这类事故后,交警部门会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方式,综合各种因素来确定事故责任。一般会查看事故现场的痕迹、车辆行驶轨迹、当事人的陈述、监控视频等证据。最终的责任划分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当事人如果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