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者在被外派工作中发生意外,应该由谁负责?

我是一名劳动者,公司外派我去外地工作。在工作期间我发生了意外,身体受了伤。现在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责任该由谁来承担,是外派我的公司,还是当地的合作方,还是其他主体?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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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派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劳动者被外派工作中发生意外的情况下,责任承担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形,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来判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工伤”则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也就是说,劳动者被外派工作属于因工外出的情形,如果是由于工作原因发生意外受到伤害,通常会被认定为工伤。 当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后,责任承担主体一般是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因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责任承担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如果是劳务派遣的形式,劳动者被派遣单位外派到用工单位工作发生意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劳务派遣关系中,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可能都要对劳动者的意外负责。 此外,如果意外是由第三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的,比如在工作地点因其他单位的设施故障导致劳动者受伤,那么第三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劳动者既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也可以向第三方主张侵权赔偿。 总之,劳动者在被外派工作中发生意外,一般由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在劳务派遣等特殊情形以及存在第三方侵权的情况下,责任承担会有所不同。劳动者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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