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谁开给谁的?
我在做生意,涉及到开发票的事儿。不太清楚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底是由哪一方开给哪一方,这关系到我实际操作中该怎么做,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和情况,到底谁有开票的义务,又是开给哪个对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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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销售方开具给购买方的一种重要票据。它不仅是一种会计凭证,还是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能用于抵扣增值税税款。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上,这里所说的收款方就是销售方,付款方就是购买方。一般情况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的一方,也就是销售方,在收取款项时,需要按照规定向购买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服务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比如,一家生产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销售给一家贸易公司,那么生产企业作为销售方,就需要给贸易公司(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贸易公司拿到这张发票后,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将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用于抵扣自己销售货物时产生的销项税额,从而减少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但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购买方都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例如消费者个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销售方通常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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