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证明原件应由谁保留?
家里老人去世后,办理完相关手续拿到了死亡证明原件。现在不知道这个原件该由谁来保留比较合适,是家属保留,还是相关部门留存呢?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死亡证明原件的保留有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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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它用于证明一个人已经死亡这一事实。一般来说,死亡证明原件的保留主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在医疗机构内正常死亡的,死亡证明通常由负责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这种情况下,家属通常会拿到死亡证明原件,由家属保留。因为家属后续要凭借这份证明去办理一系列事务,比如注销户口、继承遗产、领取丧葬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时,就需要向户籍管理部门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如果是非正常死亡或者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这种情况下,公安司法部门可能会留存相关的死亡证明档案,而家属依然会拿到用于处理后续事务的原件。 另外,一些涉及保险理赔的情况,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可能会要求提供死亡证明原件进行审核,不过在完成理赔流程后,原件通常还是会归还家属。所以,总体而言,死亡证明原件多数情况下是由家属保留,以便处理与死者相关的各种法律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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