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公证需要什么人到场?
我打算做房产遗嘱公证,但是不清楚具体需要哪些人到场。我担心要是到场人员不齐全,这公证就办不成。所以想问问,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的时候,到底都需要哪些人必须到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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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般来说,办理房产遗嘱公证,遗嘱人本人必须到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财产进行处分的意思表示,只有遗嘱人亲自到场,才能确保遗嘱是其真实意愿的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所以,遗嘱公证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遗嘱人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通常情况下,不需要继承人到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个人财产或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有权独立决定自己财产的分配方式,不需要继承人的同意。不过,有些公证处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可能会要求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到场了解情况,但这并非是法律强制要求的。 此外,可能会有两名公证人员在场。他们的职责是对遗嘱的订立过程进行见证,确保整个公证过程符合法律规定和公证程序。公证人员会对遗嘱人的身份、民事行为能力进行核实,对遗嘱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在遗嘱人签署遗嘱后,公证人员会制作公证书,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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