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赁厂房拆迁补偿归谁所有?

我租了一个厂房用来经营,现在遇到拆迁,房东说拆迁补偿都归他,可我在厂房也投入了不少。我就想知道,这租赁厂房的拆迁补偿到底是归我,还是归房东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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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厂房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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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租赁厂房拆迁补偿归谁所有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概念以及法律规定。 首先,拆迁补偿是指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人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损失,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对于租赁厂房而言,涉及到的补偿项目通常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这里明确了房屋价值补偿是归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房东所有。因为房屋本身的价值是房东的财产权益体现,所以这部分补偿自然是给到房东。 而对于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在租赁厂房的情况下,实际进行搬迁和寻找临时安置场所的是承租人。所以,这部分补偿通常应归承租人所有。 关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由于承租人是实际使用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一方,征收厂房导致其停产停业,必然会遭受损失。所以,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原则上应归承租人。 不过,具体的补偿归属还需要看租赁合同的约定。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拆迁补偿的分配方式,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中约定拆迁补偿全部归房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能就无法主张部分补偿权益。但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就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确定补偿归属。 当遇到拆迁补偿分配纠纷时,承租人和房东可以先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承租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承租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租赁合同、搬迁费用凭证、停产停业损失的证明等,以证明自己应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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