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
我买了套房子,产权是70年,现在就担心70年之后这房子到底归谁。是会被国家收回,还是我还能继续拥有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知道具体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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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得弄清楚这里所说的“70年”指的是什么。70年其实是指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年限,而不是房子本身的归属期限。房子作为我们花钱购买的不动产,自我们合法取得产权那一刻起,就永远归我们所有,这是基于物权的概念。物权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对自己的财产所拥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当土地使用期限70年到期后,土地上的房屋依然归购房者所有,并且土地的使用权会自动续期。这就保障了购房者在70年后依然能够合法地居住在自己购买的房子里。不过关于续期费用的问题,目前还需要依据后续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来进一步明确具体的缴纳或者减免办法。 从实际意义来讲,自动续期这一规定让购房者无需过度担忧70年后房子的归属问题。房子作为我们重要的财产,其产权得到了法律的充分保障。即便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我们依然可以通过自动续期的方式继续使用土地,进而合法地拥有和使用房屋。这也体现了法律对公民财产权益的保护。 所以,对于购买房子的人来说,完全可以放心,70年后房子依然是属于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也会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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