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正在打官司,听说法院有时候会依职权去调取证据。我不太 清楚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会这么做,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我想了解这些规定,以便更好地应对我的官司,不知道有没有人能给我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是指在特定情形下,人民法院主动去收集相关证据,而不是依赖于当事人的申请。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诉讼的公平公正,让法院能够全面了解案件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这里“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进一步明确,包括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涉及身份关系的;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诉讼的;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对于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在刑事审判中,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通常是为了查明案件的关键事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在行政诉讼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但是,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这一规定明确了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和限制,主要是为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