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险一金按最低基数缴纳合法吗?
我所在的公司一直按照最低基数给我缴纳六险一金,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我担心这会影响我以后的保障权益,比如养老和医疗方面。想了解下公司这种按最低基数缴纳六险一金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是否合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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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六险一金”和“最低基数”的概念。“六险一金”其实就是在大家熟知的“五险一金”基础上,多了一种保险,通常是补充商业保险,而“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最低基数”是指当地政府规定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费标准。 从法律角度来看,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也指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这意味着,公司应该按照员工的实际工资来确定缴纳基数,而不是随意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如果员工的实际工资高于最低基数,公司却按最低基数缴纳,这种行为就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如果遇到公司按最低基数缴纳六险一金的情况,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按照实际工资调整缴纳基数。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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