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三方协议的违约金可以不给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之前和一家公司签了三方协议,里面有违约金条款。但现在我找到更合适的工作了,不想去之前签协议的公司,就不想给违约金。我想知道三方协议的违约金是不是可以不给,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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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是否可以不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高等学校之间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它明确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违约金条款是协议双方为了保障合同的履行而约定的一种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毕业生违反三方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不按照协议到用人单位报到等情况,就构成了违约,从法律角度讲,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不过,也存在一些可以不给违约金的情况。比如,三方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毕业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此外,如果协议中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协议可撤销的情形,毕业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协议,此时也就不用支付违约金。比如用人单位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以威胁等手段迫使毕业生签订协议。 总之,毕业生在面对三方协议违约金问题时,要综合考虑协议约定、自身违约原因以及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以及支付的金额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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