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我和伴侣在婚后买了套房子,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该归谁。买房的钱有一部分是双方父母给的,还有一部分是我们自己的积蓄。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房子的归属是怎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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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房子在离婚后的归属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归夫妻共同所有。用这些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一般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其次,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例如,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离婚时该房子就归男方。 另外,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双方父母分别出资不同比例,登记在男方名下,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离婚时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有关于婚后房产归属的书面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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