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未解决完被开除怎么赔偿?


在工伤未解决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开除员工是一个涉及到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要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这种情况下的赔偿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在工伤未解决完时,意味着劳动者还处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或者工伤待遇赔偿的过程中。而用人单位开除员工,在法律上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可以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的情形。也就是说,在工伤未解决完时,用人单位不能以这两种理由开除员工。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在工伤未解决完时开除员工,就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外,劳动者还应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还可能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 综上所述,当工伤未解决完被用人单位开除时,劳动者一方面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另一方面还能依法享受工伤待遇。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