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归谁所有?
我和爱人在结婚后买了套房子,购房款是我们一起出的,但登记的时候只写了他的名字。现在我有点担心房子的归属问题,想知道像我们这种婚后买房的情况,这房子到底归谁所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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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的归属问题,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双方的工资、奖金等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用这些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双方都有份。 其次,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一方父母明确表示房子是给自己子女的,那这房子就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最后,如果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对房子享有相应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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