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买房父母给的首付款该怎么算?
我和爱人在婚内买了套房子,父母给了首付款。现在有点担心以后万一有啥情况,这笔首付款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认定和算的呢?是算我们夫妻共同的,还是只算我个人的,又或者有其他说法?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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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为子女买房支付首付款的情况较为常见,其法律认定需要依据不同情形来判断。 如果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而如果该情形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是均等分割,但会考虑到实际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时间、双方过错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要是双方父母都支付了首付款,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同样依照上述解释的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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