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购房只写一方名字,产权归谁?
我和我爱人在结婚后买了套房子,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都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我有点担心这房子的产权问题,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房子到底是归他个人所有,还是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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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即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产权归属也需要分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婚内购房只写一方名字的情况,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该房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等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用这些钱买的房子自然也属于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婚后的工资收入用来支付购房款,这种情况下房子就是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一方用其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没有将该房屋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意思表示,那么该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用自己婚前的存款全额购房,并且明确表示这房子只属于自己。另外,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有可能被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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