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有哪些?


企业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有多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招聘录用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企业在招聘时若存在性别歧视、残疾歧视、户籍歧视等行为,就是违反劳动法的。比如,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求职者,或者只招聘本地户籍人员等,这侵犯了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 其次是劳动合同签订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像排除劳动者权利、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等,都属于违法行为。 再者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若安排劳动者加班,却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者让劳动者长期超时工作,不给安排合理的休息休假,这就违反了法律规定。例如,企业经常要求员工每天加班超过三小时,且不支付加班费,这显然是违法的。 另外,在工资支付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若存在克扣工资、拖欠工资等行为,就是违反劳动法。比如,企业以各种不合理的理由扣除员工工资,或者到了发薪日却无故不发工资。 最后是社会保险和福利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企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用,这也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