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后债务由谁来偿还?


当企业或个人面临资不抵债的困境时,申请破产是一种法律途径来解决债务问题。那么申请破产后债务究竟由谁来偿还,需要分不同主体情况来看。 首先是企业破产的情况。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会由管理人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管理人会接管企业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企业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并提出财产分配方案。 企业的破产财产会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第一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第二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也就是说,企业破产后,是用企业的破产财产来偿还债务,一般情况下,股东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额外的责任,只要股东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出资。但如果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那么股东可能需要在其未出资或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接着看个人破产的情况。目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等地进行试点。以深圳为例,《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规定,在个人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财产会被进行清理和分配。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的一定期限内,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等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债务人的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法定顺序清偿。在经过一定期限的考察期,符合条件的,剩余债务可以得到豁免。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可以随意逃避债务,债务人需要如实申报财产,配合管理人的工作,并且在考察期内要遵守相关规定,限制高消费等。 综上所述,申请破产后债务的偿还主体和方式需要根据具体的破产主体(企业或个人)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要遵循法律程序,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处理债务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