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一方死亡,其欠款由谁承担?
我和前夫已经离婚一段时间了,最近听说他去世了。可他生前还有一些欠款,债权人现在找上门来让我还钱。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欠款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呢?我有没有义务偿还?
展开


在探讨夫妻离婚后一方死亡,其欠款由谁承担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情况来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这笔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夫妻已经离婚,双方原本都有偿还的责任。当其中一方死亡后,生存的一方仍然要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有权要求生存的一方偿还全部欠款。 然而,如果这笔欠款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情况就不同了。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无关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所以,当离婚后一方死亡时,其个人债务应由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进行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