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肇事鉴定费由谁负责?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肇事,现在涉及到做鉴定,但是不清楚这个鉴定费用到底该由谁来承担。是肇事方出,还是我自己出,又或者是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担呢?我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好处理后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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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鉴定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肇事中,鉴定费的承担问题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确交通肇事鉴定费是指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为了确定事故的责任、损失程度等情况,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所产生的费用。 从法律层面来讲,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如果是受害人一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张赔偿并申请鉴定的,那么在诉讼初期,通常是由提出鉴定申请的受害人先垫付鉴定费。 然而,最终鉴定费的承担并不一定就由垫付方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在确定事故责任后,鉴定费通常会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由各方分担。如果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鉴定费一般由肇事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则按照责任比例分担鉴定费。而且,如果肇事车辆投保了商业保险,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鉴定费也可能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所以,在交通肇事中,鉴定费最终的承担需要综合考虑事故责任认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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