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赁合同费用由谁出?
我打算租套房子,和房东谈好了大致的租赁条款。但现在有个问题让我犯难,就是房子租赁合同涉及的费用不知道该由谁来承担。是我这个租客出,还是房东出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想了解下到底该谁负责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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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子租赁合同费用由谁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房子租赁合同费用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它一般涵盖了制作合同文本的费用、可能涉及的公证费用、登记备案费用等。 首先,关于合同文本制作费用,如果是双方自行协商起草合同,通常不会产生额外的费用。但要是委托律师或者专业机构来拟定合同,这就会涉及到一定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遵循的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这部分费用的承担方。也就是说,出租方和承租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决定是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承担,还是双方共同分担拟定合同的费用。 其次,公证费用。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如果合同双方决定对租赁合同进行公证,以增强合同的证明力,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同样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公证费用的承担主体。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一方要求进行公证的,由该方承担费用的情况较为常见,但这并非绝对,关键还是看双方的约定。 最后,登记备案费用。在一些地方,房屋租赁合同需要进行登记备案。以城市房地产管理相关规定为例,虽然有些规定鼓励进行登记备案,但对于登记备案费用由谁承担并没有作出强制性的统一规定。实践中,这也是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 综上所述,房子租赁合同费用的承担主体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硬性规定,主要依据合同双方的约定来确定。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当就各项可能产生的费用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并将协商结果明确写入合同条款中,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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