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诊疗费由谁负责?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产生了诊疗费用。我不太清楚这笔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是我自己先垫付,还是医院直接负责呢?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医疗事故诊疗费的承担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医疗事故中,诊疗费的承担问题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等多项费用。这里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一般来说,如果确定属于医疗事故,那么诊疗费通常由医疗机构承担。这是因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导致了患者的额外伤害和诊疗费用的产生,所以他们有责任进行赔偿。患者在遭遇医疗事故后,要注意保存好各项诊疗费用的凭证,如病历、发票等,以便后续索赔使用。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存在对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有争议的情况。这时就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患者可能需要先自行垫付诊疗费,但最终如果确定是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费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