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中谁承担违约金?
我签了个房屋租赁合同,现在好像有点状况可能涉及违约。我不太清楚在这种合同里,到底是哪一方要承担违约金,是违约的那一方肯定要给,还是有其他的情况呢?我就想弄明白这个事儿,免得之后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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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赁合同中,通常是违约方承担违约金。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依据。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房屋租赁场景中,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就构成了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支付违约金就是常见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意味着在房屋租赁合同里,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式。 比如,如果租客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提前退租,没有合理理由,这就属于租客违约,租客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房东支付违约金。要是房东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客同意,擅自收回房屋,那就是房东违约,房东要向租客支付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方也需要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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