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为什么不能开发票呢?
我是一家公司的法人,之前去开发票的时候,工作人员说我不能开。我就很纳闷,法人不就是代表公司的吗,为啥不能开发票呢?我想了解下这背后的法律原因到底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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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人其实是一个组织,而不是一个具体的人,它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我们平常可能会把法定代表人简称为法人,但严格来说,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在发票开具方面,并不是说法人(组织)不能开发票。实际上,企业作为法人主体,是可以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那可能存在所谓“法人不能开发票”的误解,也许是指法定代表人个人不能随意以法人名义开发票。这是因为发票的开具需要遵循严格的规范和流程。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法定代表人随意开具发票,可能会出现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虚开发票是指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或者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或者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会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所以,法人(组织)本身是可以依法依规开具发票的,但无论是法定代表人还是其他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来操作,不能随意进行发票开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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