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没下来之前为什么会对人进行关押?
我有个亲戚被抓了,现在判决书还没下来呢,可他一直被关着。我就不明白,还没判有罪没罪呢,为啥要把人关起来啊?这合理合法吗?想了解下背后的法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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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决书没下来之前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关押,在法律上叫做“羁押”。羁押并不是一种处罚,而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一种措施。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法定的紧急情形,比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就可以先行拘留。这是因为如果不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出现毁灭证据、串供或者继续危害社会等情况,影响案件的侦查和后续诉讼程序。 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检察院和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决定逮捕。逮捕是一种更为严厉的羁押措施。一般来说,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就应当予以逮捕。 这种羁押措施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一方面,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法律制裁,保证他们能够按时到案接受审判。另一方面,避免他们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行为,确保司法机关能够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当然,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也规定了严格的羁押条件和程序,并且对羁押的期限有明确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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