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赃为什么会成为盗窃共犯呢


在探讨销赃为何会成为盗窃共犯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销赃和盗窃共犯这两个概念。 销赃,简单来说,就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而盗窃共犯,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盗窃犯罪的人。这里的“共同故意”很关键,意味着各个行为人不仅都有盗窃的故意,还对共同的盗窃行为有认识,并且相互配合。 在一般情况下,销赃行为单独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然而,当销赃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一定条件时,就可能被认定为盗窃共犯。如果销赃者在盗窃行为实施之前就与盗窃者有通谋,也就是提前商量好由盗窃者去偷东西,然后由销赃者负责把偷来的东西卖掉,这种情况下,销赃者的行为实际上是盗窃犯罪的一个环节,他的行为对盗窃犯罪的完成起到了帮助作用,所以就会被认定为盗窃共犯。 举个例子,甲和乙事先商量好,甲去偷东西,乙负责把偷来的东西卖掉换钱,然后两人平分。在这个例子中,乙虽然没有直接参与盗窃行为,但他与甲有通谋,并且为盗窃行为的后续处理提供了帮助,所以乙会被认定为盗窃共犯,而不是单纯的销赃行为。此时,对于盗窃共犯的处罚,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销赃行为是否会成为盗窃共犯,关键在于销赃者与盗窃者是否在盗窃行为实施之前有通谋。如果有通谋,就可能构成盗窃共犯;如果没有通谋,一般就只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