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已经撤诉了为何还会收到举证的短信?
我和别人有个纠纷,对方起诉了我,后来对方又撤诉了。但我却收到了举证的短信,这让我很困惑。我不明白既然对方都撤诉了,怎么还会有举证短信呢?这短信是真的吗,我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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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程序中,撤诉是指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自己的诉讼请求,从而终结正在进行的诉讼程序。一般情况下,如果原告已经正式向法院申请撤诉,并且法院裁定准许撤诉,那么这个案件的诉讼程序就会终止。然而,你收到举证短信,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种可能是法院的工作流程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法院在处理撤诉申请和相关通知时,可能会有信息传递不及时的问题。例如,负责发送举证通知的系统在原告撤诉前就已经生成了通知内容并安排了发送,即使之后原告撤诉,短信仍按原计划发出。 另一种可能是原告的撤诉申请还未得到法院的最终裁定。在法院作出准许撤诉的裁定之前,案件仍然处于诉讼程序中,所以按照正常的诉讼流程,你可能会收到举证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也就是说,只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诉讼程序才会真正终结。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首先联系发送短信的法院,核实案件的真实情况。你可以通过拨打法院的联系电话或者前往法院立案庭等方式,向工作人员说明你收到短信的情况以及原告已经撤诉的事实,让他们帮助你确认案件的进展。如果法院确认原告的撤诉申请已经被准许,那么你可以要求法院处理该举证短信带来的误解问题。如果撤诉申请还未被裁定,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按照短信要求进行举证等后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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