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为何要扩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
我刚参加工作不久,签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听说劳动合同法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我不太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样做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有什么影响呢?是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还是有其他方面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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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扩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主要基于多方面的考虑,这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稳定劳动关系以及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等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 从保障劳动者权益角度来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通俗来讲,就是除非出现法定情形或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等。这使得劳动者在工作中能获得更稳定的职业保障,不必担心合同到期后被无故辞退,从而能够安心工作,提升自身的技能和能力,实现个人价值。 对于稳定劳动关系而言,在以往的劳动市场中,很多用人单位倾向于与劳动者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导致劳动关系不稳定。扩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能够减少这种短期化用工现象,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这样一来,劳动者会更有归属感和忠诚度,愿意为企业长期服务,也有利于用人单位培养和留住人才,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方面来说,企业拥有一支稳定的员工队伍,可以更好地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和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稳定的劳动关系也有助于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此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是“终身制”,在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扩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是为了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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