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为什么会区别于公司呢?


有限合伙与公司存在诸多区别,下面从不同方面为您详细阐述。 首先,从责任承担角度来看。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比如,A和B是普通合伙人,C是有限合伙人,若企业出现债务无法偿还的情况,A和B要用自己的全部财产去偿债,而C只需要承担其出资范围内的责任。而公司的股东通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了有限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了公司的责任承担方式。 其次,在治理结构上。有限合伙企业相对灵活,没有像公司那样严格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设置要求。合伙人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人可以自行决定企业的经营管理事务。而公司则有较为规范的治理结构,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监事会进行监督。例如,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只要合伙协议允许,普通合伙人可以独自决策一些经营事项;但在公司里,重大决策通常需要经过股东会表决通过。 再者,税收方面也有不同。有限合伙企业本身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则需要先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在获得分红时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存在双重征税的情况。这就使得有限合伙企业在税收上可能具有一定优势。 最后,从设立和解散的程序来说。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相对简单,只需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即可。解散时,只要满足合伙协议约定或者法定的解散事由,经过清算程序就可以解散。而公司的设立需要制定公司章程,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经过一系列的登记手续。公司的解散也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包括清算、公告等。《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分别对两者的设立和解散程序做出了详细规定。 综上所述,有限合伙和公司在责任承担、治理结构、税收以及设立和解散程序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这些区别是由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它们各自的特点所决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