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子遭枪击不中后杀人为何不属正当防卫且被判死缓?

我想了解一下,在新闻里看到有个男子遭枪击没被击中,然后他反过来杀人了,最后法院判这不属于正当防卫还判了死缓。我不太明白,为啥他已经遭到枪击威胁了,反击杀人还不算正当防卫呢?法院判死缓是依据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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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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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理解为什么男子遭枪击不中后杀人不属正当防卫且被判死缓,我们首先要清楚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简单来说,就是当我们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因为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然而,正当防卫是有条件限制的。它要求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也就是说,侵害行为正在发生,不能提前,也不能事后。当男子遭枪击不中时,枪击这一不法侵害的行为可能已经暂时停止或者结束。此时,如果他再去杀人,就不符合正当防卫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这一条件了。 同时,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必要限度就是说防卫行为要和不法侵害的强度、手段、危害程度等相适应。如果明显超过这个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在这个案例中,男子遭枪击不中后杀人的行为可能就超出了必要限度。 关于死缓的判决,死缓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法院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节,比如男子杀人的动机、手段、造成的后果等。男子在枪击未中的情况下杀人,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他人的生命安全,符合判处死刑的条件,但可能存在一些情节使得法院认为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所以最终判处死缓。这样既体现了法律对严重犯罪的严厉制裁,又考虑了案件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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