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为什么会出现净身出户这种说法?

我最近在网上看到很多关于净身出户的讨论,不太明白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是在法律里有相关规定,还是民间约定俗成的呢?想了解一下它出现的原因和背后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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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净身出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净身出户通俗来讲,就是在婚姻关系结束时,一方放弃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空手离开。从法律角度看,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直接明确“净身出户”这个概念。 净身出户这种说法的出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从道德层面来讲,婚姻是基于夫妻双方相互忠诚、尊重和信任的关系。当一方出现严重违背婚姻道德的行为,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婚姻关系和另一方的情感。社会大众基于朴素的道德观念,认为过错方应该受到一定的惩罚,让其净身出户就是一种比较极端的惩罚方式,以此来维护婚姻的纯洁性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从法律层面来看,虽然没有“净身出户”的直接表述,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倾向于照顾无过错方,无过错方也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这种法律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为净身出户的说法提供了土壤,因为在某些情况下,过错方可能会因为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使得自己在财产分割中所获甚少,接近净身出户的结果。 此外,在实践中,夫妻双方也可能会通过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等方式,约定如果一方出现特定的过错行为,在离婚时就需要净身出户。只要这种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在离婚时是会被法院认可的。所以,净身出户这种说法是道德观念、法律规定以及现实实践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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