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伤人为什么千万不要认全责?
我骑电动车不小心撞伤人了,对方要求我认全责,说这样处理起来快。但我心里有点没底,不知道认了全责会有啥后果,也不清楚为啥有人说千万不要认全责,想了解下背后的法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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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动车撞伤人的事故中,不建议轻易认全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法律原因。 从赔偿责任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虽然这里说的是机动车,但在实践中,电动车事故赔偿责任认定原理类似。如果认了全责,就意味着要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这可能包括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残疾)等一系列费用。一旦伤者伤情严重,赔偿金额可能会非常巨大,会给认责方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从事故责任认定的准确性角度来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该依据事实和证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在没有全面了解事故情况、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就认全责,可能会掩盖对方可能存在的过错。比如,可能伤者自身也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如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等,这种情况下双方都应承担相应责任。若认了全责,就可能导致责任划分不公,损害认责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轻易认全责还可能存在道德和法律风险。有些伤者可能会利用认责方的认责行为,过度医疗或者提出不合理的赔偿要求。而且,如果事后发现事故责任认定有误,想要重新划分责任会面临诸多困难和复杂的程序。所以,在电动车撞伤人的事故中,一定要保持冷静,配合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而不是轻易认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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