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遇到人员受伤为何不要轻易“私了”?
我前几天开车出门,不小心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对方车上有人受了点伤。当时对方提出想“私了”,可我有点犹豫,不太清楚这种有人员受伤的情况“私了”会不会有什么问题,也不知道为啥说不要轻易“私了”,想了解下背后的法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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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当遇到人员受伤时不要轻易“私了”,这背后有着多方面的法律考量。 首先,从对伤者负责的角度来看,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可能具有隐匿性。有些伤害在事故发生当时可能并不明显,例如内伤、脑震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如果轻易“私了”,后续伤者发现有更严重的伤情,可能会因为缺乏证据等原因难以获得应有的赔偿,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 其次,从法律程序和证据固定方面来说。“私了”往往缺乏规范的处理流程和证据留存。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会对现场进行勘查、收集证据等一系列专业操作。而“私了”时,双方可能没有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记录等,一旦后续出现纠纷,责任难以认定。例如,双方对于事故责任的划分可能存在争议,由于没有交警的专业认定和相关证据,很难明确各自的责任比例,这就会给后续的赔偿等问题带来极大的困扰。 再者,保险理赔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需要依据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等相关材料。如果“私了”没有经过正规程序,保险公司可能会以无法核实事故情况为由拒绝理赔。这样一来,车主可能需要自行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经济负担加重。 此外,“私了”还可能存在道德风险。有些伤者可能会夸大伤情,要求不合理的赔偿金额;或者有些肇事者可能会在“私了”后逃避责任。因此,当交通事故遇到人员受伤时,为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遵循法律程序处理是更为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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