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法律年限为何取最低值?
我有一项无形资产,在核算它的使用期限时,听说要在使用年限和法律年限里取最低的那个。我不太明白为啥要这样规定,这样做有啥依据和好处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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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法律年限为何取最低值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无形资产的概念。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比如专利权、商标权等。 当涉及到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法律年限时,会计和税务处理上通常遵循取两者中较低者的原则。这主要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是会计核算中的一项重要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从法律依据来看,《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对于有法律规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使用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如果企业自身预计的使用年限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年限,那么超过法律年限的部分是缺乏法律保障的。一旦法律保护期结束,企业可能无法再独占使用该无形资产,其经济利益流入也会受到影响。 举个例子,一项专利的法律保护年限是20年,但企业预计自己使用该专利的时间是25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按照25年进行摊销,那么在法律保护期结束后的5年,企业虽然在账面上还在对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但实际上可能已经无法从中获得独占的经济利益了,这就高估了企业的资产价值。所以,为了更准确地反映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间,遵循谨慎性原则,按照使用年限和法律年限两者中的较低者进行摊销是合理的做法。 此外,从税务角度来看,税法也通常认可这种按照较低年限进行摊销的方法。这样可以保证企业在税务处理上的合规性,避免因不合理的摊销年限导致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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