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是否会各自立案?


聚众斗殴罪是一种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聚众斗殴罪指的是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关于聚众斗殴罪是否会各自立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聚众斗殴案件,一般是将整个案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立案侦查。这是因为聚众斗殴是一种共同犯罪行为,各个参与者之间存在着共同的犯罪故意和行为,他们的行为相互配合、相互作用,共同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会对每个参与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别审查和处理。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会对每个参与者在聚众斗殴中的作用、行为表现等进行详细调查。对于首要分子,也就是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其他积极参加者,即主动参与斗殴并在斗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也会根据其具体行为和情节进行相应的处罚。而对于那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参与者,可能会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等其他处理。 所以,虽然通常是对聚众斗殴案件整体立案,但最终会根据每个参与者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其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某些参与者的行为符合单独立案的条件,例如其行为构成了其他独立的犯罪,那么也可能会对其进行单独立案处理。总之,具体情况要根据案件的实际调查和证据来判断。





